图书借阅须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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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读者进入图书馆借阅前请认真阅读《入馆须知》、《图书借阅须知》、《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》等管理制度。

二、读者须持本人的校园一卡通刷卡通过门禁进入借阅室,每卡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未刷卡强行入馆,如由此造成门禁系统损坏,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。读者离馆请走图书监测通道。

三、读者凭学生证办理外借手续。每次可借阅1—3册图书,借阅期限为30天,到期如需要可续借1次。超期每册每天收取滞纳金0.10元。读者只可代还、代续,不可代借。

四、采用图书开架借阅方式。大型工具书和杂志只允许在馆内查阅,概不外借。阅读完毕,按管理员要求,放回到原位置。

五、未办理外借手续者不得将图书带出本室,否则将按窃书处理,交学校学生科给予纪律处分,并记入个人档案。凡发现在库内乱撕乱贴条形码、书标者,以窃书论处。

六、请爱护所借图书,外借前应仔细查看图书有无污损,如发现应立即声明;不得撕页、污损、裁剪、勾划、书写、调换等,违者按我校《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》处理。

七、请保持安静,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。

八、请勿携带食物、饮用水入内,严禁吸烟,严禁随地吐痰、乱扔垃圾,保持室内整洁。

九、爱护室内公共设施,自觉维护馆内秩序,不抢占座位,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,离开时请将座椅归位。

十、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

十一、教工调离、学生毕业、退学等,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,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。

 

 

 

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

2015年11月19日

教学科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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